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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--學習評量設計能力檢測實施計畫-580-591

 
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
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--學習評量設計能力檢測實施計畫

一、目的:學習評量是對整個學習歷程所作的一連串中介或形成評鑑,教師應具有設計與發展評量之能力,以確保教學目標、教學流程與學習成效的一致性。為培養師資生設計學習評量之能力,以檢視其教學是否適當及擬定有效教學計畫,辦理本檢測。

二、主辦單位: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

三、檢測時間:1110613日(星期一)下午15:10~17:00

四、活動地點:思源427教室(因應情發展,若學校改為線上教學,本次檢測也將以線上進行。線上檢測方法,另行公布)

五、檢測對象:修習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習評量之學生

六、報名方式:

1110516日(一)下午3點 至 1110523日(一)下午5點前。

線上報名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DvZxMGhUPgDAZgvM6

七、檢測範圍:

(一)國民小學師資類科

1、國語文:翰林版五年級上學期

2、數學:翰林版五年級上學期

(二)中等學校師資類科

1、國中國文:翰林版七年級上學期

2、國中英文:翰林版七年級上學期

3、國中數學:翰林版七年級上學期

(三)由各學科中抽取一課/單元做為檢測內容。

八、檢定方式:

(一)採紙筆測驗

(二)報到與預備時間:15:10-15:20。簽到、領取授權聲明書及試前說明。有任何疑議者,請於本段時間提出。預備時間過後不得入場應試。請確認手機關機與不得帶任何參考資料入場。

(三)檢測實作時間:15:20-17:00

(四)注意事項:

1、學習評量設計採現場紙筆作答,考題與試紙於試場內提供。

2、檢測時間為100分鐘,經監考教師宣布後可進行考題設計。

3、學習評量設計應完整包含評量設計的理念與目的、計分方式、評量內容等。

4、學習評量設計須依照指定單元進行4題的設計,並包含兩種以上題型,如選擇、是非、配合、填充……等題型。

5、考試開始後40分鐘(16:00)始可繳卷,始可離場。

九、檢測指標

(一)評量設計能符應教學主題,切中教學要點。

(二)評量目的能依評量性質說明清楚,且填答說明完整。

(三)評量設計能符應認知、情意及技能教學目標。評量設計理念清楚,答題說明完整。

(四)評量內容多元化。

(五)題目符合編題原則。

(六)評量設計具可行性(含作答時間、配分、版面設計等)。

十、檢測評分

(一)評分

1、能符應評分指標且有超出預期的傑出表現,得5分。

2、能符應評分指標,得3分。

3、無法符應評分指標,得1分。

(二)檢測結果分為通過與未通過兩種:

1、通過:總得分高於(含)18分者。

2、未通過:總得分未達18分者。 檢測通過者將由靜宜大學發給通過證書。

(三)評審人員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學者專家及實務教師擔任評審。

十一、檢測等第:檢測結果與標準檢測結果分為通過、不通過,檢測通過者將發給證書,以茲鼓勵。

十二、注意事項

(一)學習評量須為現場實作,如有沿用現有中小學評量試題或抄襲侵權等情事,如經查實,取消應檢資格並取消證書資格。

(二)主辦單位保有學習評量設計之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,包含典藏、推廣、公布、發行、重製、複製及公開展示等,且應檢人不得要求另支稿酬。

(三)如有引用非本人創作之資料、圖檔等,需註明資料來源,以符合《著作權法》之相關規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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