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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1學期參加教育實習畢業者申請審核學分公告

各位同學好:

預計於110學年度第1或第2學期畢業並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參加教育實習的同學

請依規定辦理下列事項,逾期繳交申請單者,每個項目遲交一天罰做行政服務8小時

附件資料為相關時程,敬請留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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