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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第一學期教育實習第二階段志願選填結果

110學年第一學期 國民小學及中等學校 第二階段志願選填結果如附件。
未選填志願及志願表未交回者,請再洽師培中心。
要放棄本次實習申請者,請另填附件延緩實習切結書,於110/1/4前繳回師培中心。
分發到同校的組長&組員,請彼此聯繫確認好面試時間,自行與學校接洽時間面試。
面試通過者, 請於110/1/4下午5點前繳交經實習學校簽章後之實習同意書。
如因個人因素時間上無法於學校指定時間面試,請自行與實習學校實習業務承辦人聯絡。
實習學校面試相關規定請參閱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分發依據及實習名額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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