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08.12.03 更新
七、檢測範圍:
(一)由以下科目自選應檢科目。國語文(四年級)上學期或數學領域(四年級)上學期;國文(七年級)上學期、英文(七年級)上學期及數學領域(七年級)上學期。
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108學年度學習評量設計能力檢測實施計畫
一、目的:學習評量是對整個學習歷程所作的一連串中介或形成評鑑,教師應具有設計與發展評量之能力,以確保教學目標、教學流程與學習成效的一致性。為培養師資生設計學習評量之能力,以檢視其教學是否適當及擬定有效教學計畫,辦理本檢測。
二、主辦單位: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
三、檢測時間人數:109年1月2日(星期四)下午13:10~15:10,人數65人。
四、活動地點:思源427教室
五、檢測對象:
(一)本校師資生。
(二)本校實習學生或他校師資生,有意願進行檢定者。
六、報名方式:108年11月1日~11月30日下午5:00前線上報名
http://activity.pu.edu.tw/app/events_management.php?Sn=11378
七、檢測範圍:
(一)由以下科目自選應檢科目。國語文(四年級)上學期或數學領域(四年級)上學期;國文(七年級)上學期、英文(七年級)上學期及數學領域(七年級)上學期。
(二)由各學科中抽取一課/單元做為檢測內容。
八、檢定方式:
(一)檢測情境
1. 報到時間:13:00-13:10。請確認手機關機與不得帶任何參考資料入場。
2. 預備時間:13:10-13:20簽到、領取授權聲明書及試前說明。有任何疑議者,請於本段時間提出。預備時間過後不得入場應試。
3. 檢測實作:13:20-15:00
(1) 學習評量設計採現場紙筆作答,考題與試紙於試場內提供。
(2) 檢測時間為100分鐘,開始鈴響後可進行考題設計。
(3) 學習評量設計應完整包含評量設計的理念與目的、計分方式、評量內容等。
(4) 學習評量設計須依照指定單元進行 4 題的設計,並包含兩種以上題型,如選擇、是非、配合…等題型。
(5).檢測結束:考試開始後40分鐘始可繳卷,繳卷時須同時繳交授權聲明書,即可離場。
九、檢測指標
(一)評量設計能符應教學主題,切中教學要點。
(二)評量目的能依評量性質說明清楚,且填答說明完整。
(三)評量設計能符應認知、情意及技能教學目標。評量設計理念清楚,答題說明完整。
(四)評量內容多元化。
(五)題目符合編題原則。
(六)評量設計具可行性(含作答時間、配分、版面設計等)。
十、檢測評分
(一)評分
1.能符應評分指標且有超出預期的傑出表現,得5分。
2.能符應評分指標,得3分。
3.無法符應評分指標,得1分。
(二)檢測結果
檢測結果分為通過與未通過兩種:
1.通過:總得分高於(含)18分者。
2.未通過:總得分未達18分者。
檢測通過者將由靜宜大學發給通過證書。
(三)評審人員
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學者專家及實務教師擔任評審。
十一、檢測等第:檢測結果與標準檢測結果分為通過、不通過,檢測通過者將發給證書,以茲鼓勵。
十二、注意事項
(一)學習評量須為現場實作,如有沿用自己學習評量或抄襲侵權等情事,如經查實,取消應檢資格或取消證書資格。
(二)主辦單位保有學習評量設計之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,包含典藏、推廣、公布、發行、重製、複製及公開展示等,且應檢人不得要求另支稿酬。
(三)如有引用非本人創作之資料、圖檔等,需註明資料來源,以符合《著作權法》之相關規範。
十三、聯絡方式:
(一)承辦人:師資培育中心曾敏雰
(二)聯絡電話:04-26328001#17062
(三)電子信箱:relay046@p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