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1學期教育學程畢業資格審核公告(預計於114-1申請修畢證明書者、欲申辦加另一類科者)
可提交審查資料對象:
(1) 預計於114-1學期結束(115年01月)修畢教育學分且符合畢業條件者。
(2) 學藉已畢業,欲申辦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」者。
(3) 欲申辦加另一類科者。
※※ 取得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」才具資格參加115年度(115年6月)教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。
※※ 115年度教檢報名注意事項,請詳閱「115年度教檢報名時序提醒、自我檢核」說明。
資料收件日期:114/12/01~114/12/15
收件地點: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(二研40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