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申請對象】
- 113-2無修習教育學分(含專業與專門課程)者,請於114.2.17-114.3.15日期間申請。
- 預計113-2學期結束(114年06月)修畢教育學分且符合畢業條件者,請於114.3.1-114.3.15日申請。
- 欲申辦加另一類科者。
- 已畢業,欲補申辦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」者。
- 申請網址:https://alcat.pu.edu.tw/education/cusn/appcusnadmin/index.php
【申請目的】
- 初步協助瀏覽同學是否符合教育學程畢業資格(此為修畢教育學程資格,非系上畢業資格)。
- 初步審核預計參加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的同學是否符合教育專業課程資格(此非中教專門科目審核)。
【繳交資料】
114/2/17起至 114/3/15下午5點前將以下所有資料繳回給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(二研402)
- 證明書申請表 ( 透過系統列印 )
- 附A4 size 掛號回郵信封 ( 請附上60元郵票 ,並填妥收件地址)
回郵信封註明:
【寄件人】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,並勾選掛號郵件。
【收件人】須書寫您114年7月之後可收領掛號郵件地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