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1學期~紀念張積祥先生師資培育獎助學金申請及相關宣導事項!

師資生好:
公告~紀念張積祥先生師資培育獎助學金申請之相關注意事項, 請申請同學於112.11.15(三)前繳交申請相關資料 , 謝謝。
• 獎勵對象:本中心修習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之師資生。
• 金額與名額:每名新臺幣六千元整,每學年五名為限,得視本獎助學金餘額調整受獎名額及金額。本獎助學金於本金用罄為止。
• 辦理時間:每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止接受申請,每學年辦理一次。
第七條 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,且未受領教育部核發之師資培育公費或師資培育獎學金:
1. 成績表現:前ㄧ學年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10 學分(含)以上,平均成績達80分者。
2. 操行表現:前一學年每學期操行成績達 80 分,且無申誡(含)以上處分記錄者。
3. 家境清寒
第八條 申請資料:
1. 申請表(附加檔案)。
2. 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。
3. 家境清寒者,申請時得附(中)低收入戶證明、免繳所得稅證明、就學貸款證明或清寒證明。
第九條 符合本獎助學金申請人數超過限額時,依下列次序學生優先發放之:
1. 家境清寒,經政府列為一、二、三級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。
2. 家境清寒,有免繳所得稅證明、就學貸款證明或清寒證明者。
第十條 申請程序:由師資生自行提出申請,經本中心所屬師培導師約談簽名後,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審查及核定。

祝 健康平安順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