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113年度教育實習績優獎遴選比賽辦法
一、宗旨:為協助提升實習學生蒐集並建置個人實習檔案,透過反思促進學習,並遴選代表本校參與教育部主辦之教育實習績優獎比賽,特舉辦此比賽。
二、主辦單位: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
三、收件期間:即日起至 113年 04月 19日 (五) 下午5時前 將實習檔案資料送達本校師培中心辦公室,逾期不候。
四、報名方式:請繳交紙本總結實習檔案寄至 「43301 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(二研402辦公室 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)」,或親自將檔案送至師資培育中心。【請註明實習教師績優獎遴選比賽】
五、參加對象:本校師資培育實習學生及實習期程從 112.08.01~113.01.31者。
六、實習檔案格式:
八、檢附資料:
1、基本資料--附件18.19.20.21
(含實習學生評選申請表、實習證明書、連署推薦書、目錄、履歷表、自傳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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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教育實習楷模事蹟(占30分)--可參考附件22
(含敘獎與受訓證明,或優良表現事蹟、特殊活動表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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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教育實習計畫(占10分)--可參考附件23
(半年實習計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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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課程設計與教學創新之作法(占25分)--可參考附件23
(含教學活動、課程與教學專業成長或自編教材教具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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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校園人際互動、教學、導師、行政、研習等精要紀錄及心得(占25分)--可參考附件23
(含班級經營專成長、行政與服務專業成長及研習記錄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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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教育生涯之期許與發展、教育實習檔案(心得)簽證(占10分)--可參考附件24
(含對教育生涯期許、實習總心得及相關相關實習證明文件等其他資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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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評選方式:
十、獎勵方式:依中心審查結果得獎者,前2名提供獎狀乙紙及獎品一份,其餘入選者提供獎狀乙紙。
十一、公佈得獎名單:113年04月26日(星期五) 公布於中心網站,並同時以信件方式通知得獎者。
十二、比賽事項洽詢:本校師資培育中心電話 04-26333588 或 04-263280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