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定:
102以前考入國民小學教育學程需修習必修科目30學分,選修科目10學分,總學分數40學分。
102以前考入中等學校教育學程需修習必修科目14學分,選修科目12學分,總學分數26學分。
102以前考入幼稚園教育學程需修習必修科目20學分,選修科目6學分,總學分數26學分。
103考入國民小學教育學程需修習必修科目34學分,選修科目6學分,總學分數40學分。
103考入中等學校教育學程需修習必修科目18學分,選修科目8學分,總學分數26學分。
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試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