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第1學期參加教育實習畢業者申請審核學分公告
各位同學好:
預計於
110學年度第1或第2學期畢業並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參加教育實習
的同學
請依規定辦理下列事項,逾期繳交申請單者,每個項目遲交一天罰做行政服務8小時
附件資料為相關時程,敬請留意
預計110-1畢業者申請審核學分公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