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教育部修正「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」第11點-990

"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"第11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3日以臺教文(六)字第1090078896B號令修正發布。

說明:

一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二、檢附「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華語教師生活補助費補助措施」1份,另教育部109年4月24日臺教文(六)字第1090047279號函停止適用。